重要 商務部等三部門:未經許可不得出口特定無人駕駛航空器相關物項

商務部海關總署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公告2026年第49號公佈,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決定優化調整特定無人駕駛航空器相關物項的出口管製措施。滿足特定特性的物項未經許可不得出口,出口經營者應依照相關法規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申請許可。本公告自2026年11月18日起正式實施。
你怎麼看這條消息?來投第一票

評論

0/500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更多快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