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財政部函釋:營業人銷售虛擬資產與穩定幣不課營業稅,NFT 除外
BiRun 消息,據中央社,台灣財政部發布函釋,營業人銷售依《虛擬資產服務法》定義的虛擬資產與穩定幣,不課徵營業稅。財政部說明,比特幣、以太幣等虛擬資產與穩定幣屬支付工具或儲蓄保值等投資工具、不具消費性質,移轉非營業稅課稅範圍,且與英、德、加、日、星、澳、韓、印尼等國實務一致。不過虛擬資產交易所收取的服務費、手續費仍要課營業稅;NFT 也不適用此免稅、銷售時仍須課稅。財政部並提醒,先前應課未報者於被査前主動補報補繳並加計利息,可望免罰。 這篇文章財政部函釋:營業人銷售虛擬資產與穩定幣不課營業稅,NFT 除外最早出現於鏈新聞 ABMed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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