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經營性物業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5年

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侷印發《關於改革完善房地產信貸管理推動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的意見》的通知:經營性物業貸款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向持有商業性房地產的企業發放的以經營性物業為抵押的貸款。貸款對象為依法成立、持有已竣工備案、取得不動產權証書並投入運營的商業性房地產的企業法人。商業性房地產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綜閤體、購物中心、商務中心、寫字樓、酒店、文旅地產項目等,不包括商品住房、租賃住房。經營性物業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5年,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物業評估價值的70%,第一還款來源應為承貸物業本身的經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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