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証監會對國盛証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証監會對國盛証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經査,公司存在為公募基金管理人承擔境外調研期間門票、調研中介等費用的情形,根據《交易費用管理規定》第十八條、《廉潔從業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我侷決定對你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証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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